1.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要求,我校教职工及学生集体户籍由学校统一管理,借用户籍卡期限为十天;
2.户籍卡严禁折叠、涂改;
3.户籍卡借用后超期滞留者,户籍室打印《影响学校安全隐患名单》报备各学院,不再予以借用户籍卡;
4.因丢失造成的责任后果自负,户籍卡丢失补办由户籍室统一办理;
5.往届生不予办理与户籍相关的任何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