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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籍室_教职工新生儿落户流程

    发布日期:2016-11-01   阅读次数:166
 

教工需提供以下材料前往户籍室

1、新生儿《出生医学证明》;

2、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《生育服务证》。

3、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一方在京为集体户籍时,应携带其在京《常住

人口登记卡》及集体户口首页;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一方为外埠户籍

时,应携带其户口本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。


4
、双方结婚证及复印件;

5、人事处《同意子女上户口证明》;

6、房产科《无房证明》。

办理时效:5个工作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