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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放2016级本科生(第一批)身份证的通知

    发布日期:2017-03-30   阅读次数:31

  2016级本科生身份证(第一批)已经办理完毕,此次办理身份证743人,其中身份证制证成功705人,因身份证照片不合格制证未成功38人。按照公安机关制证要求,和平街派出所收取制证工本费20元/人,已经上传指纹和照片的学生需要交纳工本费(照片不合格38人也需要交纳工本费)。照片不合格38人需要本人单独办理身份证,携带户籍室开具的证明前往和平街派出所办理,办理时不再收取工本费。

现将身份证发放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身份证发放对象

西校区:机电学院设计专业、信息学院数媒专业学生

北校区:化工、材料、机电(除设计专业外)、信息(除数媒专业外)、经管、理学院、经管、文法、生命、国际学院学生

二、身份证发放时间

西校区:2017年3月31日9:00-11:00,14:00-17:00

北校区:2017年3月31日-2017年4月7日(仅限工作日)9:00-11:00,14:00-17:00

三、身份证发放地点

西校区:主教楼215A教室

北校区:行政楼保卫处104办公室

四、领取身份证注意事项

携带20元现金和本人有效证件(学生证或旧身份证),身份证不得代领。

身份证办理及发放名单见附件。

 保卫处   

2017年3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