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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电动自行车、电动三轮车办理校内通行证的通知

    发布日期:2017-04-12   阅读次数:46

为维护校园环境,保障校园交通安全有序,根据《北京化工大学校园机动车出入停放管理办法》(北化大校办发【201671号)第十四条、十五条规定。从2017425日起未办理牌证的电动车辆禁止入校园。现将有关**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办理时间:

2017412日—422

二、办理方式:

校内教职工须通过数字校园网上流程平台申办通行证,经审核通过后在行政服务大厅(图书馆地下一层)领取通行证。

PC端申请流程:登录数字校园—办事大厅—我的申请—保卫处—填写电动自行车进出校门登记表(需要采集电动车照片)—提交申请—主管单位领导审核—保卫处审批—领取牌照(电话通知)

手机微信申请流程:登记北京化工大学微信企业号—流程平台—保卫处—填写电动自行车进出校门登记表(需要采集电动车照片)—提交申请—主管单位领导审核—保卫处审批—领取牌照(电话通知)
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:

1、教职工领取通行证后应悬挂在电动自行车车身前、后两处明显位置,未悬挂通行证车辆不得驶入校园。挂牌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应减速慢行,避让行人,主动接受门卫检查。

2、根据《北京化工大学校园机动车出入停放管理办法》(北化大校办发【201671号)规定,需长期固定来校送货的校外电动三轮车,需经保卫处审批**,交纳保证金方可进入校园,**地点:行政服务大厅(图书馆地下一层)。

特此通知!

联系人:邹绍波

联系电话:64436556

 

  保卫处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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