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级本科生(第二批) 身份证办理及发放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7-05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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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:
2016级本科生身份证(第二批)已经办理完毕,此次办理身份证650人且全部制证成功。按照公安机关制证要求,和平街派出所收取制证工本费20元/人,已经制证成功的学生需要上交20元工本费。
现将身份证发放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身份证发放对象
北校区2016级新生
二、身份证发放时间
2017年5月8日-2017年5月12日(周一至周五)9:00-11:00,14:00-17:00
三、身份证发放地点
北校区行政楼保卫处104办公室
四、领取身份证注意事项
携带20元现金和本人有效证件(学生证或旧身份证),身份证不得代领。
请各院通知学生前去领取身份证为盼。
保卫处
2017年5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