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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籍室-户口迁出流程(教职工、学生)

    发布日期:2024-12-05   阅读次数:10

一、教职工迁出

二、学生迁出

注意:

1、教职工和学生离校时必须办理户口迁出业务,如不及时办理迁出,户口按照滞留户籍处理;

2、户口迁出至本市,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,立等可取;

3、户口迁出至市外,领取户口迁移证,每周五户籍室统一前往和平街派出所办理此业务,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(节假日顺延);

4、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40天,请在领取后的有效期内及时落户,如未及时落户,可申请延长有效期,有效期只能延长一次并且一次延长一个月,从办理延长业务之日算起,延长有效期后还未及时落户,户口迁移证作废。

5、北化户籍邮箱:huji@mail.buct.edu.cn

6、东区户籍室:图书馆地下一层行政办事大厅1号户籍窗口,010-64434792转201

昌平校区户籍室:昌平校区图书馆一站式服务大厅8号岗,010-801911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