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告
为进一步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,保障校园交通安全,秉承校园内坚持“行人优先”的原则,为更好地营造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,望大家自觉遵守:
一、非机动车的行驶停放
1.自行车进入校园后,须文明骑行,遵循靠右侧行驶原则。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,不得乱停乱放。严禁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;严禁在校园内飙车、赛车等危险活动。
2.电动自行车校内行驶遵循靠右行驶,行驶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头盔,不得违规载人,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/小时,校园内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(特别是经过路口时),应按序停放到指定规划的区域。严禁在骑行时接打电话等危险行为;严禁在禁行区域(教学楼、图书馆周边区域)行驶和停放;严禁乱停乱放,严禁停放在楼道和堵塞消防通道。
3.严禁无牌证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。访客车辆禁止进入校园。电动自行车充电应到指定的区域进行充电。严禁将电瓶带到实验室等楼宇内充电。
二、机动车的行驶停放
1.驶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自觉遵守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,安全驾驶,文明行车,礼让行人;不得超速行驶(校园内全路段限速20公里/小时),禁止鸣笛;校园环行主干道路上或路基石上、出入口通道、消防通道等禁停区域,禁止临时或长时间停放。为了充分发挥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效率,车辆不要长时间停放在地下停车场(连续停放不超过120小时),严禁在地下停车场乱停乱放。学校停车位为公共资源,方便教职工上班使用,车辆不得长期(连续超过240小时不出校门)停放于校内。
2.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入校后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路线行驶,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/小时,同时注意礼让师生。出校园时,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按照原路线从规定的校门驶出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在保卫处规定的“危险品车辆临时停放处”停车装卸货物,避免阻碍其他车辆通行。装卸完毕后,危险货物运输人员需清理现场遗洒物品,不在校园内遗留垃圾。
3.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在学校划定的停车位上堆放物品或使用其它设施占用车位,如有违反,学校有权清理。
三、违规处理措施
1.自行车违规停放的,直接将车辆清理到规定的停放区域。
2.电动自行车违规行驶、停放的,一经发现予以贴条警告处理,违规达到2次及以上的,进行锁车写承诺书,屡次不改的,直接清理出校园。
在楼宇内违规充电的电动自行车,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或处分,因违规充电造成火灾的事故的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3.机动车辆
贴条告知:对违章停车行为进行书面告知。
拖车:对违章停放、堵塞消防通道、严重影响道路畅通(联系后不挪车的)机动车采取拖车处理,后果自负。
4.危险品车辆有违规行为,根据情况通报国资处和采购办公室,不服从管理的,禁止车辆进入校园;情节严重的,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校园安全关乎大家的切身利益,请大家自觉遵守通告要求,主动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共同守护交通安全,为构建和谐、美丽、安全、文明、有序的校园环境咱们共同努力。
保卫处
2025年10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