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清理朝阳校区校园残破、废旧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的公告
为营造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,消除安全隐患,保卫处决定联合后勤集团、学工办、研工部、国资处对长期停放的残破、废旧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开展集中清理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朝阳校区内所有公共区域(含车棚、楼道、停车场、消防通道等)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车辆,纳入本次清理范围:
1.车身残破、主要部件缺失、锈蚀严重无法正常使用的;
2.连续停放超过30日且无挪动痕迹的;
3.未悬挂本次核发的有效自行车标识。未办理校内电动自行车通行牌的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自查阶段(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)
自行车:请师生到朝阳校区南门校园110值班室或各学生宿舍楼值班室领取“2026年自行车标识”,张贴于车身立管等明显位置,避免遮挡原有号牌;9月30日17:00后停止发放标识。
电动自行车:未办理校园电子通行证的,请于9月30日前自行驶离校园;已办证但长期闲置的残破车辆,请同步自行处置,避免被误清。
2.集中清理时间(10月1日—10月6日)
对清理范围内未张贴有效自行车标识、且未驶离校园的残破/废旧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,统一搬运至西北路临时存放点。
3.集中认领阶段(10月8日-10月30日,工作日8:30-17:00)
车主可凭本人证件、购车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到朝阳校区南门校园110办理认领手续,逾期未认领的车辆,学校将统一进行报废处置,不再保留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请广大师生积极配合本次清理工作,自查阶段主动规范停放自有车辆、张贴标识,避免财产损失。
2.清理过程中若对车辆认定有异议,可在清理现场或清理后3个工作日内到保卫处(朝阳校区南门校园110)申领。
3.本次清理后,学校将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,定期对新增的残破、违规停放车辆进行清理,请师生自觉遵守校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。
4.咨询电话:010-64452110
特此公告
保卫处 后勤集团 学工办 研工部 国资处
2026年9月28日